回复 老烟枪 : 死前一生戎马,却落个爱人背叛离弃、家族喋血火海的下场。今生携怨归来,顾长歌无心风月,却不知怎么惹上这么个丢不掉的麻烦。他一袭水色长袍,微垂的脸勾一抹含笑唇角,看似缱绻实则幽怨,“我为你做了这么多,别跟我说你还喜欢他?”“好马不吃回头草。”顾长歌一根指头推开面前那张放大的脸。“哦?”他欣然后退,“那你吃窝边草吗?””
回复 禾雨: 这部《在公交车上弄到高C的白月》·神界的神仙们说,她这样子的神不能留在神界,应该发配至神魔边境磨砺,去掉那些娇矜的性子。·魔界的魔将们说,她就是个噩梦,标榜着自己为神,却经常妄动杀念,不配为神。她是谁?……她是一个生来仙胎,只用三万年便飞升上神的传奇人物——崖香,披荆斩棘,震慑三界,一朝封为战神,却被流放至不毛之地万万年不得回转。·而他,抛去血族侯爵身份,得她赐名为落羽,入门下,随侍跟前,哪怕是剜去手臂生肉,也只是为了博取她回头一望。·但被她扶持上位的魔君却说,以后坏事我来做,别脏了上神的手,从此以后便流传着一句话:菘蓝出手,至死方休。
回复 金乌太一 : 穿越到史前世界,第一步是活下去,而第二步,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喝凉水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用锅做饭,用衣御寒。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靠运气采集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农具的时候,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这,就是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