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又帅又胖 : 任何一个宅男都曾经想过向世界证明自己,李明就是这样的宅男。他要开发一款爽得不得了的三国3D战斗类游戏,只可惜刚刚完成战士角色界面,就莫名其妙来到了黄巾起义初期。没身份,没地位,没靠山!对历史不熟悉,不精通诗词歌赋,甚至没有做饭技能……果然要崛起,还是只能靠参军吃粮了?反正这年头,最不缺就是战功!什么?自己设计的游戏附体了,自己数据化了?杀怪还能赚经验升级,还能向其他武将学习技能?但看到武器居然设置了耐久度之后,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史诗级3D大作,似乎沦为了坑钱手游……“这绝对不是我创造出来的那个游戏!”李明仰天长啸,蓦然回首,自己已然独孤求败!”
回复 黑狱的暗炎龙: 这部《刘德华台北演唱会》赫连晓绛只不过在市游泳馆溺了个水,再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另一个与古代中国十分相似又有诸多不同的九州大陆。莫名其妙的被一路追杀,好在有个功夫酷炫的赏金猎人苍狼一路保驾护航。千年一劫,仲夏韶月,南国阴属。赤魔出,十国难,九州灭。对猎物从来不心软的苍狼这次遇到大难题了,他对绝对不该心软的猎物心软了。
回复 猫panda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