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冰冻三尺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齐筱楼: 这部《重生之风华无双忘川》蛮荒的异世,凶恶的异族,人族艰难求存。陈元跨越时空而来。一枝简陋的木笔,一卷残缺的竹卷。书文字,补大道,镇异族。最终屹立万界巅峰!
回复 解一笑 : 云筝大师覃川离世,筝界震动,海外漂泊十年的孙子覃小津回国奔丧,风雨夜邂逅了寒门筝童刘浪和他的母亲白荷…… 在蓝花坞打造国内首个“古筝小镇”是云筝世家传承人覃山海的梦想,但蓝花坞有着覃小津不能被钩机铲平的记忆,为了比父亲更早拿到蓝花坞的继承权,他不惜使出杀手锏:走进一段契约婚姻…… 青梅竹马的经纪人向清说:契约婚姻让我来! 覃小津却对筝童刘浪伸出手:我来当你的继父,可好? 某不知名网络女写手白荷掐了自己大腿一把:这剧情敢不是她自己编的吧? 覃小津看向面容清秀的小姐姐:怎么?姐弟恋,你不会? 白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