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沙玛 : 峰巅之上,一袭白衣少年,银丝飞扬,目若惊雷,颈戴佛玉镇邪珠,手握风雷真龙逆天刃,骑坐在一头数丈之巨的金芒雷瞳巨吼之上。他抬头仰望无尽苍穹,双眸之中竟不时有着雷芒,冰寒之光浮闪而过。人间之下,视为鬼域,人间之上,视为天域,天域之上,视为神界,神界之外,视为魔界,魔界之临,视为妖界。苍茫人间古界,犹如浮萍一般,摇摆不定……”
回复 莫远遥: 这部《金玉良缘小说》作为婴儿水门的合法监护人,波风初生觉得自己责任重大。虽然那些被称为“玩家”的奴工们都说老波家吃枣药丸,但初生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回复 伪装清纯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