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风看淡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有腹肌的园长: 这部《宝妈在古代》结婚10年,夏阳从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变成了孩子口中的魔鬼妈妈,母女两个每天生活在鸡飞狗跳中。老师的一意孤行、老公的不理解,是第二春还是和老公和解……婆婆亲戚的看不起,一切都成了压在夏阳身上的稻草。面临生活的艰辛,夏阳对自己说:加油吧!妈妈。
回复 迈克尔巴塞特 : 1V1强宠~她没有鸿鹄之志,只有燕雀之想。只想闷声发大财,一生逍遥自在。可无奈,总有人阻挡她实现自己唯一的梦想。准确来说,是她自己把自己作死了。他,是整个陆氏财团的掌权人,深沉内敛,不苟言笑,外人眼中的高岭之花,人送外号活阎王。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人惧怕的阎王却被郗和不要命的去招惹了。某女醉意熏染,将宁城大佬壁咚了,不但壁咚了,还调戏了。“嘿嘿,帅哥,谈个恋爱吗?”看着她满脸潮红,某男眉头一挑,轻笑道:“好啊!”于是,阎王爷有女朋友的传言似风一般迅速刮遍了整个宁城。“你们听说了吗?陆先生有女朋友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