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家过河卒 : 「我目光所至之处,万物逢春,众生倾倒。他的眼,他的心,他的骨血,都为我燃烧。」林深青老家隔壁有个奶白奶白的弟弟,小时候常来她家酒窖讨酒。她拿筷子蘸酒,听一声“姐姐”,喂他一口。多年后,她受邀到大学演讲,临走被一美少年搭讪,当晚上演了一场“天雷勾地火”。半个月过去,林深青才知道他的名字——贺星原。她亲眼看大的邻家弟弟?当年穿着开裆裤往她身上爬的皮小子?她竟然做了这样的禽兽……林深青如遭雷劈,两腿发虚。现在跑路,来不来得及?贺星原:不好意思,晚了。:)(原名《酒色》)”
回复 文斯吉里根: 这部《小说 失忆后我嫁给了前男友》弃妇带娃撩军夫:【一对一甜宠文】】末世女王叶婉樱,一不小心被人害死,重生到八零年代,喜当妈!!!这都不算什么,从此,‘上朱雀,下玄武’,村子里的狗听见母子两的名字都害怕。“只是...喂,前夫,你总偷偷钻进我房间做甚?”“翻窗作案,还有,媳妇你是不是忘了,军婚,不能离.......”企鹅群:七四二五八零零七二
回复 薄凉 : 叶锦夕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悲催的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一个被退婚自杀的小农女身上?名声败坏无人敢娶?贪财姑姑要把她卖了换银子?叶锦夕怒了!脚踩渣渣手撕极品,发家致富终于再一次功成名成走上人生巅峰。什么,渣男前未婚夫求复合?抱歉,姑娘我从不吃回头草。咦,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哥哥,真是如花似玉国色天香。叶锦夕见色起意,目光灼灼。“小哥哥,你长这么好看,不如入赘我家吧。我包你吃香喝辣辣穿金戴银,荣华富贵,衣食无缺。”谢瑛:“……”他看起来那么缺钱么?后来他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叶锦夕娶回了家,让她冠上了自己的姓。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