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下午是妖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蜕茧: 这部《麻美由真种子》一位现代穿梭于人才市场的三流大学生穿越到一位自小不学无术、连家人都不容的坏人身上会生怎么的蝴蝶效应?继续恶行,或是痛改前非?又或者有了其它变故?一切皆在极品并肩王中……
回复 呆萌犬 : 我曾登上过月亮,嫦娥叫我打麻将。我曾徒步去太阳,支起架子烤全羊。黄泉水太酸,麒麟肉太干,只有龙肝和凤胆,味道不一般!穿着拖鞋睡衣,刘泽穿越到了洪荒世界,不是先天生灵,不是三清弟子,甚至连穿越的标配系统都没有。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巫族从何而来?妖族因何衰落?龙族为何镇守四海?麒麟又为何沦为坐骑?……这世上哪有什么天命所归,不过是生死之间争胜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