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是水神 : 五年前,为了能让自己配得上她,他不辞而别。五年后,他携一身惊天本领,荣耀而归,只是归来之时,竟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儿。…”
回复 何旧九: 这部《重生五零巧媳妇》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疯狂化学家 : 传闻,秦央初中起就暗恋江裕,大学四年更是将倒追功法演绎得淋漓尽致。奈何佳人有意,才子无情。对秦央,江裕避之不及:世上怎会有如此厚脸皮之女子!终于,江裕和女神要订婚了。订婚宴上,秦央含泪送上的祝福却把准新娘气到暴走?订婚宴黄了,江裕大怒:“秦央!别让我再看见你!”秦央瑟瑟发抖,果真消失了二月有余。五个月后,秦央以合作的身份再次站到了江裕面前。然,此秦央似乎又非彼秦央!……出去旅游一趟回来,秦央觉得自己失忆了。不然为何闺蜜口中那个爱江裕爱得死去活来的她此刻却对那个长得还算OK的男人完全不感冒?可明明她是有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