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洗洗就睡丶 : 【1V1+团宠+爽苏】姜瑜穿成了一本书里的炮灰女配。在书里,她是豪门姜家走失十四年才认回的女儿,重回豪门,名媛圈里叫她草包废物丑八怪,排挤她嫌弃她,唯有她的继妹姜婉对她好。她满心依赖姜婉,把救了四个亲哥哥的秘密告诉她,最终被她抢去了所有功劳,继妹成为了亲哥哥们的心头宠,她却孤立无援,含冤而死。刚穿过来的真·全能大佬姜瑜,直接一脚踹翻了一个亲哥哥!她满脸嫌弃,什么瞎眼的垃圾玩意儿?……后来,哥哥们眼睛不瞎了,一个个争着要宠她:商界新贵,身价千亿的富豪大哥:“不过一个亿的项链,也敢在我妹面前显摆?”医科圣手,”
回复 叶念琛: 这部《九霄传之桃夭风华篇》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江海有泪 : 让渣男幡然悔悟,追妻火葬场? 穿书女配陈望书表示:不不,我只想让他跪着叫爸爸! 扈国公府的小衙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娶了全城最贤惠的贵女,以为能过上左拥右抱的美妙生活。 可万万没想到,他就是个入了虎狼之穴的小羔羊! 颜玦:娘子一家天天想造反怎么办?求和离…… 陈望书:跪着一起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