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风雪寒漠 : 1V1强宠~她没有鸿鹄之志,只有燕雀之想。只想闷声发大财,一生逍遥自在。可无奈,总有人阻挡她实现自己唯一的梦想。准确来说,是她自己把自己作死了。他,是整个陆氏财团的掌权人,深沉内敛,不苟言笑,外人眼中的高岭之花,人送外号活阎王。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人惧怕的阎王却被郗和不要命的去招惹了。某女醉意熏染,将宁城大佬壁咚了,不但壁咚了,还调戏了。“嘿嘿,帅哥,谈个恋爱吗?”看着她满脸潮红,某男眉头一挑,轻笑道:“好啊!”于是,阎王爷有女朋友的传言似风一般迅速刮遍了整个宁城。“你们听说了吗?陆先生有女朋友了,还是”
回复 王里予: 这部《重生末日歌》决定结婚前,林洛桑只见过裴寒舟两面。第一面是豪华游轮酒醉胡来后,她头痛欲裂,次日清晨携衣潜逃。第二面,他将她抵在医院墙边:“怀孕怎么不告诉我?”“告诉你就能解决了?”“确实有个还不错的办法,”男人垂眼,“结婚吧。”最终闪婚。业内笃信二人为形婚,并在某次商业活动嘲讽林洛桑不受宠,只能同小艺人尴尬撞衫。不过几小时裴寒舟抵达,带来的裙子拍卖七位数,由私人飞机从伦敦加急运来。随即,男人揽着她渐行渐远:“你昨天说的离婚我考虑过了,我不同意。”已放出林洛桑倒贴新闻的媒体:……??离婚合同爆出时,流言揣测裴寒舟另有新欢
回复 墨水老猫 : 沈晓晓穿越了,穿去了一个叫什么闵泽国的旮旯朝代,更悲催在是由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世家大族豪门千金穿成了奶不疼爷不爱在赔钱货。但上天从来都是待她不薄的,不,应该说从来都是厚厚待她的,所以作为补偿赠给她一个随身空间。且看她在这落后在古代过得怎样的如鱼得水,风生水起。让整个闵泽皇朝的人都知道他们的王妃倾国倾城,这倾的不仅仅是容貌更是才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农女倾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