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简单钢笔 : 任山救人坠河,获得一枚神奇的戒指。凭借戒指的神奇功效,任山治病救人,狂揽财富。一边结识广阔人脉,一边俘获美女芳心。事业爱情两开花,无敌芳心纵火犯。这是一个穷学生成为妙手神医的故事。这是一个穷小子成为世界首富的故事。这是一个老实人成为国民老公的故事。…………我有一个师父,教我神医仙术。我有一枚戒指,生死人肉白骨。我有一家药店,一周开一次门。我有一粒仙药,只卖给有缘人。天不生我任神医,医道万古如长夜。没有什么问题是一颗药丸子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颗。”
回复 归德王森: 这部《夜色倾城》“绝世皇者、天下第一?说句实话,在我眼里,你们统统不堪一击。”获得神秘药尊记忆,成为地球唯一修神者。他回归都市,住进一个美女公寓,本想着低调修炼,奈何众美环绕,好事不断。既然无法低调,那便打碎世间的枷锁,化身最强,玩转花都,登临巅峰!书友群:543647828。
回复 七夜长虹 : “嘘——别作声。我俩当伏地地魔,藏好就行。然后等着看好戏吧。”老法师(骨灰盒级老阴逼)右手食指竖在自己嘴前,谨慎小心的告诫露西(社会我猫哥,人怂屁话多)。 “伏地魔是什么嘛?“露西模仿老法师,死尸般的匍匐在灌木丛中纹丝不动。 ”就是一个死人、一个正义的魔鬼,因为趴在地上纹丝不动,所以苟到了最后;干掉了拥有主角光环、开挂、集神装于一身的坏小屁孩,乃是我们玩家之中逆袭的典范与楷模一般的存在。 你是想成为正义的伏地魔,还是被干掉的坏小屁孩?想当伏地魔的话,就别动。想当小屁孩的话,请随便。” “朕要当伏地魔!朕要黑科技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