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马克福斯特 : 米嘉是一个宅男,不喜欢出门,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喜欢和人面对面交流。大学毕业之后没有找到好工作,跟着同学创业,被骗损失了家里的房子和所有的财产。穿越会两年前,米嘉避开了上一次所有的错误,找到了上一次创业失败的真相。这一次米嘉自己创业,赚了一大笔钱之后回归自己喜欢的生活。”
回复 我爱牙套妹: 这部《女记者忍不住哭了》体育频道记者:请问你对于打破了亚洲纪录有何感想?风全:呵呵,借用一句广告语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我才刚上路诶‘……ESPN记者:风,你将在近期宣布退役,请问这是真的吗?风全:NO,NO,NO。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准备到足坛去闯荡一番,一圆自己儿时的梦想而已……
回复 陈八仙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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