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相辞江湖远 : 穿越异世界,莫名其妙成了一个新生的神祇,成为争夺信仰的一员。身为地球穿越众,岂能逊色于土著神?利用无处不在的魔网创造互联网,推广给异界人民,没事儿发布倆新玩意儿。屠龙宝刀,网购五折!新番发布,贵族翘首!网络图书馆,交流论坛,巫师沉迷!只要有人使用网络,就能源源不断的获得信仰!神域聊天室里,诸神日常互喷结束,为了拯救各自的教派,决定成为偶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邪神领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亚丹: 这部《爱丽丝的荆棘》(绝宠文)说好的表白的男神,结果却把自己叫了十几年的哥哥给睡了,从此,盛知夏留下两个后遗症一上床就慌。一下床就软。“盛小姐,请用一句话来形容你丈夫。”盛知夏:“钱多,人傻,能干!”下一刻,被丢到床上。某男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人傻?能干?”盛知夏秒慌秒怂:“不,一点都不傻!”男人俯身邪魅一笑:“傻没关系,能干就行!”“……”
回复 蚂蚁向前爬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