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南楼北望 : “雕虫小技,竟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我一眼就看穿你不是人,还不速速现行,大威天龙,大罗法咒……”闫浩看着面前一尊金光闪闪的佛像喝道。”
回复 天倾月铭: 这部《两男同时玩弄一女》从一无所知的小白到精通高手,你只差一次十年前的失忆症!许屹一夜觉醒,从逆来顺受的小实习生到受人敬仰的万能顾问,他只是稍微动了动脑子而已。你问,他的脑子和别人不一样吗?的确是不一样,在他的脑海中,各行各业的知识、心得、经验,应有尽有。既然什么都有,许屹干嘛还要做实习生,干嘛还要去做苦力?做个小小的顾问,弄弄石头,看看古玩,养养花鸟乌龟什么的,多好。“其实这样也好累的。只是,我不能白白浪费了自己大脑里的知识,一定努力让自己做个有用的人!”“时间就是金钱,千行万道,我为顾问。所以,请说出你的问题。不要浪费时间,后面还有数万人在预约,包括总统先生。”
回复 丹泽尔华盛顿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