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常红 : 十年笔耕无人问,一朝上架订阅零!扑街十年的网文写手楚天行,痛悟写小说会吃土的道理,决定回家改行,没想到重生回网络小说方兴未艾的高中时代!本以为这是上天垂怜,要助他实现成为大神的梦想,但没有想到,世界的真实居然是……“等等,公园里舞剑的老太太怎么回事?怎么随手一剑就刺出剑鸣?还有那个初中生,居然在池塘水面上踏水而行!幻觉,这一定都是幻觉!”好吧,这是一个有着超凡武道存在的平行世界……【已有万均完本《欢迎来到boss队》,以及万订精品《儒雅随和的我不是魔头》,敬请品鉴。】”
回复 鸾一: 这部《网王同人文》迷城。一个走在世界前沿的城市。这里有最美的女人,有最贵的酒,最豪华的别墅,权势最大的人。同样,这里有最大的贫富差距。穷人占着最小的地界,做着最低贱的工作,拿着最少的工钱,过着最艰辛的日子。但这一切没有人敢置喙,因为这里的人,有最大的权势。穷人苦苦挣扎,富人纸迷金醉。大家似乎已经习惯了。一切大起大落,却又平淡如常。直到一天,那条布满商业写字楼的世贸街上,开了一家名为“时如”的店。一家……酒馆。
回复 帅到骨子里 : 她是谁?是朱门深宅中平凡呆憨的小婢女?是深夜提灯埋尸的义庄仆役?是青楼楚馆中面带黑痔的鸨母?是秘会中杀人不眨眼的十二娘子?——我并非有千面,而是代替万千冤魂而活。他又是谁?是侯府高门的纨绔庶子?是被内宅阴谋围绕,丧母恸哭的无助少年?是追捧戏子,拥男抱女的荒淫嫖客?是位高权重,从不公开露面的锦衣卫秘使?——一旦习惯黑暗,便会成为君王手中的刀,刀钝之日,便是我的死期。他们的邂逅,是宅斗?是朝争?是情爱?是深仇?两个双面男女的啼笑因缘,一段大明朝“史密斯夫妇”的谍中谍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