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真是大明星 : 陆嘉珩二十年来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如果解决不了,那说明钱不够多。直到他遇见了初栀。男人一双桃花眼开成扇,眼神暧昧的推给她一张卡,暗示意味非常明显。初栀乖巧接过来。她太感动了,从记事起到现在,第一次有人给她钱,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回礼:“我家市中心的房子要动迁了,要么送你一套吧?”陆嘉珩没说话。初栀以为他不好意思收,软声继续道:“没事,你别不好意思呀,我家还有好多套呢。”陆嘉珩:“……”美人小软妹x垃圾二世祖女主软,女主甜,女主她坚定勇敢,执着善良,并且甜。男主么,好像也不算太垃圾。一个”
回复 火叔大迈: 这部《他的小梨涡小说》穿越成郑芝龙的弟弟,郑成功的叔叔是跟着侄子混去宝岛安度晚年,还是拼一把?
回复 剑二十肆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