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橘子大叔 : 秦越从地球飞升,发现三丰真人预言的大恐怖,幸得‘天命’炉鼎守护,一缕残魂来到异界。这里有孔子言传身教的典籍《论语》,可掌天地日月星辰;有老子为人族留下的天书《道德经》,手握因果,言出法随!也有李白的《酒中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还有姜子牙、秦始皇、诸葛亮等等人族功臣,留下各自的‘天命’……秦越君临神山,手执天命,刺破万古,轰开人族的一条生死路!”
回复 月湖碧岭: 这部《防溺水六不准》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风梧 : 我万万没想到,在我死后,我竟然成了一名地府引魂人。他是地府的阎王帝君,冷漠脸,法术高,容貌绝世无双,却偏偏装作人间的温润公子,与我相遇。于是我逃离,我躲避,可他却步步紧逼,将我记忆深处的回忆拉至我的面前。我问:“为何要将世间最残酷的感情让我看见?”阎王帝君:“只有你亲自看见那些血淋淋的生离死别,你才会知道再遇是多么难能可贵。”我:“你?”阎王帝君:“因为三千年前,你便是属于我的。”阎王:“我以为自己是个薄凉绝情之人,所以对谁都残忍。可唯独对你,却花费了我几千年的孤独和忍耐。我将这些年所有的情和爱都倾注在你身上,然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交流群:369595475,欢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