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剑苍云 : 宋江:“林冲啊,我给你开了个马戏团,你去养豹子吧!那个浪里白条张顺,我给你开了个泳池,还有那个……” 李逵:“大哥,我们有人有力量,干嘛不造反?” “蠢货。”宋江瞪了他一眼:“钱能解决的事情,造什么反?” 穿越成水浒传宋江,阴差阳错,从奶茶开始带领108好汉做起了生意,缔造一个大大的梁山商队,有钱有势有保安,皇帝也来向我借钱打仗,快快乐乐一辈子,生活乐无边,岂不美哉。 Ps:本书风格轻快,不暴虐,水浒梁山一百零八魔星,为一百零八福星。”
回复 蓝剑侠: 这部《鱼纹身的女孩》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贼鬼 : 穿越异世界的孟杨怎么也没想到,他只是想找人来帮助自己。结果,异世界的大门开启,第四天灾的玩家们降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