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彻界 : 天启四千一百零七年。三宗避世不出,淡眼俯瞰赤芒。为的就是等到这人。因天而生之种,荡起大陆的逐鹿之战,就此拉开。启明之时,有人应运而生,最后却众叛亲离,人所不容,他又该如何选择,或者,这还是一个阴谋?...轻轻淡雾乱神楚楚青天人寒,幽幽白发乱世,茫茫尸海不尽。”
回复 爱要长久.: 这部《南明大丈夫》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冷心冷肺,女人靠近他,能将人一脚踢飞。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我能抱你大腿吗?”“滚远点。”吃瓜群众毫不意外,温小仙女能抱到霍少大腿才怪。不久后——“霍少带温小仙女去郊外看流星雨了。”“霍少亲自给温小仙女系鞋带了。”“霍少将情敌揍进医院了。”当事人温小仙女被霍少堵进墙角,”敢分手试试?“温小仙女露齿一笑,明媚璀璨,”当初你让我滚远点的。“上一秒还凶巴巴的霍少,秒变小狼狗,“别分,老子以后命都是你的。”……前世温阮惨死,身患重疾的霍少替她收尸,还跟她躺在同一水晶棺,饮
回复 扛天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