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手机娘专卖店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写字板: 这部《陪嫁通房重生记》夏建,被人戏称下贱。先是和村里的小寡妇闹绯闻,后因高中女同学和社会青年打群架而被学校开除,从此他流的是汗, 燃烧的是情。 磨练算得了什么,阴谋,权势,黑道,统统玩转。 请看他一个小小村官是如何脚扫险恶,手控官场,一路红颜的。 本书男女老少皆宜,戳进来吧!绝对不一样的精彩!
回复 拳事无双 : “呼神护卫!”赫敏摇了摇头,转而去实验下一个可能的咒语了。拿到霍格沃兹的通知书的时候她可是兴奋坏了,每天都处在一个亢奋的状态,到处收集一切和巫师相关的书籍,了解他们的历史,或者实验偶尔出现的咒语。不过没有一个成功就是了。当然“呼神护卫”也失败了,这可是高年级才能掌握的守护咒语,凭她现在的魔力储备怎么可能顺利的实施出来呢?但她念出这个咒语的时候,另外一个宇宙里面确确实实有个人失去了灵魂。而这个世界里本应该死亡的一个人收获了另一个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