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虎崽到到 : 三年前,帝盟解体,游戏天才莫北,低调隐退。三年后,她女扮男装,埋名回归,从被人唾弃到重登神坛,引来了全民沸腾!他俊美禁欲,粉丝无数,电竞圈无人不识。入队一开始他对她说:“安分点,不要有非分之想。”后来她身份暴露,他从桌前抬眸,缓身站起:“游戏里结完婚就想始乱终弃?嗯?”临近耳边的嗓音,让她莫名心虚:“不然你说怎么办?”他倾身将她抵在了桌上,气息逼近:“把婚姻关系做实。””
回复 艸大少: 这部《90后风水师》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铁牛仙 :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可能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的妖怪了。”某土豆精眨着圆滚滚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把她从天道底下救出来的美男子小心的道。美男子笑的如沐春风的瞧着她不说话。“真的!你别看我这样,四方神兽里的朱雀是我干娘!”这一天,渡劫失败,衣衫褴褛,顶着一头被雷劈的炸裂的型的土崽,遇到了这个自称起源的美男子,从此走上了奔波于各个世界的不归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之迷妖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