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你的小火龙 : 叶锦夕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悲催的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一个被退婚自杀的小农女身上?名声败坏无人敢娶?贪财姑姑要把她卖了换银子?叶锦夕怒了!脚踩渣渣手撕极品,发家致富终于再一次功成名成走上人生巅峰。什么,渣男前未婚夫求复合?抱歉,姑娘我从不吃回头草。咦,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哥哥,真是如花似玉国色天香。叶锦夕见色起意,目光灼灼。“小哥哥,你长这么好看,不如入赘我家吧。我包你吃香喝辣辣穿金戴银,荣华富贵,衣食无缺。”谢瑛:“……”他看起来那么缺钱么?后来他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叶锦夕娶回了家,让她冠上了自己的姓。从此”
回复 仙龄小童: 这部《失神道》一个酷爱格斗游戏的宅男穿了,满怀希望,来到了兽族统治的世界。武力至上,有木有?美女很杀,有木有?哥咋就这么悲催呢,这不是逼俺这文明人发飙咩!!!邹神棍开始了他在阿蒙德兽神大陆的肆无忌惮的摧残之旅。规矩?木有规矩!原则?搞的就是原则!职业?啥职业都是浮云,哥玩的就是全能!不同的世界,一样的激情,一个小人物一步步雄霸天下的故事,骷髅的风格,感动,爆发,热血永存!
回复 今令冷泠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