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爷们坏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颛煜: 这部《亿万甜妻之厉爷的心尖》破碎纪元131年,第一头三百吨级的庞然大物自内夫得沙漠北部呼啸窜出,第二头自霍梅尼港破水而来,两面夹击,仅用三天,波斯湾西北五座城市被毁…… 防御身体核心要害的片甲、攻防一体完整包裹的体甲、高七米具有各类特种功能的权甲、主力对抗外来物种逾十五米的巨灵重甲……人类的斗争热情高涨、如火如荼。 作为万仞山骸骨隔离区内一个小有名气的怪物器官贩子,袁野则一定会告诉你:“放心买,大胆吃,文明纪元流传下来的《山海经》听过吧,为什么难读懂,因为漏了三个字,全称《山海经典食谱》……” (已有完本精品小说《武侠之父》。放心收藏。)
回复 夜挽云 :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说什么穿越将会金手指在手牛逼的人生开启,为毛我穿越这么苦逼?一个能看不能摸的女友,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一切从挣钱开始。什么? 女儿,你想听童话故事?《舒克和贝塔》怎么样?什么?想和爸爸一起唱歌?大王叫我来寻山哟,我把人间看一看……简介不代表正文,一切,从那一场跳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