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张潇潇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林千山: 这部《新界之情咒》作为一个保镖,最重要的职责是什么?怯怯的小丫鬟需要安慰?乖,洛哥哥抱抱。铁血寡妇要一统江湖?稍等片刻,小洛帮你秒天秒地秒空气。腹黑公主要听故事?苏洛这里有一本睡人、睡神、睡妖、睡魔,连鬼都不放过的《聊斋》。调皮郡主又被人欺负了?谁干的,我老婆都敢欺负,简直是找死。大小姐又被人绑票了?不怕不怕,看苏洛如何英雄救美。霸道女王要逆推?别急,等我找找套套。恩?明明是保护大小姐的,怎么一晃又跑到别人床上了?【PS:少年别走,一看你就是骨骼惊奇的练武奇才,不如留下来一起研究研究窃玉偷香?】
回复 猫腻 : 我就要和老公去美国定居了,但有件事让我割舍不下,那就是我的初恋。在我的少年时代,有位同学曾把我从疯涨的河水里救出,给过我许多的爱恋,可他却因我的离去而忧郁地死去。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看看他,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如愿。所以,我决定在去美国之前,去他的坟上去看看他。回到家乡,我重温了曾与男孩一起上学的情景,给男孩烧纸进香,还在男孩的坟前痛哭了一场。之后,又去看望了男孩的母亲。父母因对我要去美国定居很是伤心,又见我对死去的男孩如此怀念,就后悔当初不该把我送到城里上学,否则,男孩就不会死去,我也不会远去美国。看着母亲夜里失眠,心情忧郁,我怕母亲会因此而神经,就提出如果母亲真是很后悔,我就不去美国了。可是,母亲却一反常态,又反过来说服我应该去美国。这种矛盾的心态揭示了父母指望儿女们能远走高飞,人生美好,但又不想让他们远离自己。可是,对儿女们来说,不远离家乡,努力奋斗,又怎能创建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