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深海巨雷 : 海蚀:我是不可逆的海蚀,所有的元仙都通过我穿越糖葫芦:我是比定情信物还重要的道具花轿:我是女主穿越后的第一个交通工具九层桂:我是真实存在于作者君家乡的美食,虽然作者君觉得我并不好吃女主:来人啊!上糖葫芦!男主:我也要!女主:来人啊!上战场!男主:我也要!女主:来人啊…摄政王:闭嘴吧你们两个小屁孩子一天到晚吵死了全文高糖,各路cp1v1,三观肯定在线,脑子的话作者君不敢保证”
回复 宫三: 这部《大金毛和女主人发送关系大金毛和女主人发送》你说我裴青手无缚鸡之力?我有名将基因库,直接变身裴元庆。什么?你说廖化比较差?我给你变身廖永忠试试,周仓还不够猛?那周勃怎么样?高览还不够强?那变身高宠够不够?名将基因库最擅长的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化神奇为神话,试看裴青如何在这个乱世杀出一片天下?
回复 西西弗斯CC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